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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檢索
影響到企業上市的勞動用工管理問題
作者: 發布于:2016/6/18 瀏覽量:399
1、公司申請發行股票進行上市時,證監會關于公司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是如何審查的? 解答:根據證監會頒布實施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股票發行人最近36個月內不得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因此,公司申請發行股票的操作實踐中,公司必須提供所在地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一份書面證明,證明公司三年內不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律規定的嚴重違法行為。證監會及中介專業審查機構根據該社會保險機構所出具的書面證明做出審查,并出具專業意見。 2、公司申請發行股票進行上市時,證監會關于公司住房公積金繳納情況是如何審的? 解答: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單位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等,否則將會受到行政處罰。理論上根據上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單位若因住房公積金違反情形嚴重而受到行政處罰,將會構成公司上市的障礙。考慮到公積金目前的實施現狀,目前在實踐操作中,證監會尚未要求專業機構對公司繳存公積金是否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做出特別審查。 3、公司勞動用工方面的投訴會影響公司上市嗎? 解答:一般情況下公司勞動用工方面受到投訴,若公司并未因為勞動用工嚴重違法而受到行政處罰,則該投訴不會成為影響公司上市的不利因素。 4、公司與員工發生的勞動仲裁案會影響公司上市嗎? 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是解決公司與員工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的合法途徑。該勞動仲裁裁決結果并不屬于行政處罰行為,勞動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觀存在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 5、如果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全部按最低基數購買,將來會不會影響上市? 解答:按照勞動法、保險條例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均須結合實際工資情況而購買,但實踐中部分單位會按照最低基數購買,從法律上講,按最低基數購買是不合規定的。但基于實踐操作,為減少將來可能存在的爭議,若單位按照最低基數購買時,建議操作時宜讓員工簽署一份同意按最低基數購買的聲明或確認文件。另外,若單位雖按最低基數購買,但未因此而受到社保機構或公積金管理機構的行政處罰,一般不會構成影響上市的情節。 6、公司上市時對所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需要提供住房公積金證明么? 解答:證監會審查公司上市時,僅對擬上市公司的勞動用工是否存在嚴重違法作出審查,勞務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不是勞動法律關系,勞務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才存在勞動法律關系,目前實踐中證監會審查公司上市時,未要求公司就所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提供住房公積金證明文件。 7、企業到國外上市時,對企業勞動用工有何要求? 解答:企業即便到境外上市,境外上市公司的監管機構亦會要求企業所在國的律師出具企業是否符合所在國法律的專業意見,而后憑律師專業意見做出上市資格的審查。律師出具專業意見時,就涉及企業勞動用工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違法情形,所依據的亦是企業當地勞動管理機關所出具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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